各系部中心:
按照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》,我校需要在10月10号之前完成2013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。请各系部中心根据本单位贵重仪器设备(单价在人民币40万元(含)以上、使用方向为教学或科研的仪器设备)的使用情况,按照9月9日下发的表格格式及填报说明,如实填写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登记表。并于10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462507545@qq.com,联系人:李国屏。
仪器设备处
2013-09-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