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我校教学仪器设备和实验室管理,进一步摸清教学资源状况,明确管理责任,确保账物相符,提高设备的利用率,根据《萍乡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制度》规定,经研究决定,本学期将在全校范围内对教学仪器设备(含家具用具)开展清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清查工作分各系部中心自查和学校核查两个阶段进行。
1、自查阶段(11月1日~11月20日)
各单位于11月1日~11月20日以实验室为单位对所有教学仪器设备(800元(含800)以上用于教学科研的仪器设备)、家具用具(800元以下设备,办公用品等)进行分类清查,根据提供的资产清查表格(点击此处下载表格及填写说明)如实填写,以电子档的形式提交到仪器设备处。对于需要进行调拨、报废等处理的资产,填写相应登记表,以备核查和处理。
2、核查阶段(11月20日以后)
清查小组根据提交的自查表对各单位各部门进行核查,根据核查的情况进一步协调和解决存在的问题。
大家在过程中有任何需要协助的地方,请随时联系仪器设备管理处,联系人:李国屏 18907990700。
仪器设备管理处
2013-10-2